透明度計適用于清漆、清油、漆料及稀釋劑等外觀和透明度的測定,既是否含有機械雜質和呈現(xiàn)的渾濁程度。是依據(jù)GB|T1721標準配制的。其可靠性好、使用范圍廣、寬溫操作環(huán)境、體積小重量輕、操作簡單、攜帶方便。主要用于建筑、建材、水利、電力、冶金、石化、港口、道橋、市政等基本建設工程
透明度計材質有機玻璃,透明度計為長330MM,內徑25MM的無色有機玻璃筒,刻有10MM分度,筒底有白色瓷片(內有黑色十字)。
透明度計操作步驟:
1.將充分混勻的水樣轉移至透明度圓筒中,使圓筒裝滿。
2.眼睛自管口垂直向下觀察,同時打開下端出水口的開關,下到剛能辨認出底部的黑色十字圖形時,停止放水。
3.記錄水柱的高度(CM)。
4.重復以上步驟測定兩次,取其平均值。
5.結果計算:透明度=水柱高度(CM),記錄到10MM。
透明度計注意事項:(另有長度600MM透明度計銷售)
1、懸浮物質多的水樣,有時在透明度計的底部發(fā)生沉積,是產(chǎn)生誤差的原因,要注意。
2、照明條件應盡可能一致。光源原則上為白色光,避免直射日光
3、視力的差別會給測定值帶來偏差,故要選擇視力正常的測定者,取多次或多人測定結果的平均值。
4、要防止光照,妥善保管。
5、在測試過程中如發(fā)現(xiàn)標準液有棉絮狀懸浮物或沉淀時,可搖均后再與試樣進行對比。
6、在外觀和透明度的測定時,如試樣由于溫度低而引起渾濁,可在水浴上加熱到50℃-55℃,保持5分鐘,然后冷卻至25±1℃,在保持5分鐘。